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(通用6篇)
工作方案需要编写者有深思熟虑的判断。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,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,相信写工作方案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,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(通用6篇)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1随着清明节的到来,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。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,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,结合我镇实际,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。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强化组织领导,责任落实到位
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,建立起上有领导管,下有专人抓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。
组长:xx
第一副组长:xx
副组长:xx
成员:其他镇班子成员,镇武装部、党政办、防火办、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。
二、明确职责分工,确保森防安全
(一)镇级
1、防火办:做好防火宣传工作。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,分发到村进行宣传;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。
2、党政办:做好组织人员、调度车辆、后勤保障。
3、驻村干部: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。
4、武装部: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。
5、其他干部:镇干部要根据安排,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,确保在岗在位;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,组织力量,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,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,并向书记、镇长报告。
(二)村级
1、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,在岗在位,不得请假。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、巡逻队成员、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,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,确保通讯畅通。
2、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、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,在清明节期间,各主要进山路口、山头都要有村领导、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,发放宣传材料,做好宣传工作,禁止火源进山。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,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,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,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,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,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,做到“守责、尽责、负责”三落实。
3、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,巡逻队由村干部、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,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、管实。加强村内“五类人员”的监管。
(三)工作组职能
1、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,安排人员进行巡山,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。
2、从4月1日至10日,分5个组(具体名单附后),在竹山底路口、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,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。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。
3、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,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。
4、镇环卫所、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。
三、落实工作督查,信息及时反馈
1、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。
2、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,并向领导汇报。
3、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: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。
4、一遇火灾,镇、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,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、分管领导报告。
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2清明节将至,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,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,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,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。山东省政府、青岛市政府、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《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》、《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》、《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》《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》,均已印发至各管区、各村,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抓好工作落实。结合我镇实际,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,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
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: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,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。全市所有一、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(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),为森林高火险区。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。森林高火险期内,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、森林公园、风景旅游区、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,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。经批准进入的人员,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,严禁携带火种进入。
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: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;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、上坟烧纸、放鞭炮礼炮、烧香、燃放悬挂孔明灯、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;三是未经批准烧荒、烧田埂、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。《刑法》、《治安处罚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均有明确的.法律依据。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。
二、把握重点严密防控,坚决管住火源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
把握好重点林区、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。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,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;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(风力2-3级,气温0-15度)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,特别是清明、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,要重兵布防,严防死守,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,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;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,痴、呆、傻精神病人、流浪人员等,要加强教育,严加防范。
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,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。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,并积极组织党员、村民代表、小组长、村民等加强值守。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,对重点林区、重点时段、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,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,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。
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落实主体责任,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,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。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,采取有效措施,动员全社会力量,坚决管住火源,严禁火种进山,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,实行封山管理。各村要在林区路口、重点部位安排人员,24小时严防死守,坚决堵住入山火源。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,看牢山头、坟地,严密防范违规用火,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、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。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,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,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 ……此处隐藏2648个字……写防火标语、标识、固定标牌,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,确保不出现问题。
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5随着清明节的临近,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,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,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,极易引起森林火灾。各乡镇、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,突出“预防为主、积极扑灭”的方针,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,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。
一、宣传培训工作
1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、区教育局联合印发“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”,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。
2、市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、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,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、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。
3、从3月8日起,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、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。
4、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,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、再部署。
5、组织乡镇、街道分管领导、林业站长、森林消防队长、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。
6、通过电视、报刊、广播等新闻媒体,加强宣传。
二、巡查、督查工作
1、清明节期间,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、街道巡查,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。
2、清明节前后,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、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。
3、视天气情况,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。
三、案件查处工作
1、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,对肇事者给予刑事、行政、经济的处罚。
2、区法院、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,从重从快处理。
四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
1、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。
2、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、保险等工作。
五、乡镇、街道工作
1、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、会议精神的传达、贯彻和落实。
2、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,做好两封“公开信”的发放工作,有条件的乡镇、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。
3、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。
4、在主要路口设卡,劝导、收缴火种,杜绝火源。
5、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、重点监控的人群(老、弱、痴、残)的排摸和监管工作,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。
6、建立巡查员制度,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。
7、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。
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6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,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,是野外用火最集中、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,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,任务更重,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,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,特制定本方案:
一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,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,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区政府副区长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,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、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,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、区人武部部长刘军,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,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、各镇(街)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,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(街)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(区林业和园林局),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。
二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“预防为主、积极消灭”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,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,多渠道、多形式、全方位、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,努力营造“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”的浓厚氛围,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,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,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准备阶段(3月15日—3月25日)
主要任务:制定工作方案,下发通知,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,布置工作任务,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。
(二)实施阶段(3月25日—4月30日)
主要任务:组织区、镇(街)、村、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。
(三)总结阶段(5月1日—5月10日)
主要任务: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。
四、工作重点
(一)落实防火责任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,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,切实抓好镇(街)、村、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,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,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,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,落实到山头地块。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,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、再部署和再落实。特别是镇(街)、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,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,切勿麻痹大意,引发大的森林火灾。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,对山火多发的地方,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、从严、从快查处,必要时挂牌督办。
(二)加大宣传力度。按《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》要求,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、宣传车等,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,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。
(三)严控火源上山。清明节期间,各镇(街)、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,登记入山人员身份、车牌和手机号码,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,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。
(四)组织队伍巡山。各镇(街)、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(扑火队),佩戴红袖臂、携带扑火工具,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,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。
(五)开展隐患排查。各镇(街)、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。
(六)队伍集合待命。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、镇(街)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,进入高度战备状态,接到火情快速出击,重兵扑救,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。扑救山火时,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的思想,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,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。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。山火扑灭后,要认真清理火场,防止死灰复燃。
(七)落实防火物资。做好扑火装备、车辆、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,补充扑火物资,加强通信设备管理,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、用得上。
(八)落实值班制度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,做好值班调度,做到在岗在位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及时报告火情。
(九)加强巡查督办。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,到各镇(街)、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。各镇(街)、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。
请各镇(街)、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。